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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110年至112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
發布日期 2021/1/22
發布單位 人事室
點閱次數 432
詳細內容

 本保險之辦理期間

自110 年4 月1 日0 時起,至112 年3 月31 日24 時止,期間2 年。
四、本保險適用對象資格
(一)投保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
工(含聘僱人員,不含留職停薪人員,以下同)及其配偶、子女、父
母(含配偶之父母),並以職業分類第1 至4 職級人員為範圍。
(詳中國人壽「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加入表。)
(二)現職員工本人需加保,眷屬始可附加,且上開人員需投保同一方
案,不得跨方案投保。
(三)一經承保後,將持續有效至保單年度屆滿。若現職員工身故致終止
加保資格者,其眷屬亦需同時辦理退保。
五、被保險人年齡限制
(一)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及其配
偶、父母(含配偶之父母)投保年齡上限為70 歲,可續保至80 歲。
(二)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現職員工之子女,
投保年齡自出生且健康出院起至30 歲且未婚之戶籍登記之子女。
(三)於110 年3 月31 日止仍在保原中國人壽承作之108 年至110 年「闔
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者,如於110 年5 月31 日前
加保且提供同年3 月31 日在保證明資料,並經中國人壽核保同意
者,不受前項投保年齡上限70 歲之限制,惟仍僅得續保至80 歲。

相關連結 (點選連結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
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
總處書函(pdf檔)
保險說明資料(pdf檔)
加入表.聯絡電話(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