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查詢通報注意事項第9點略以,學校於簽訂契約後,學校應造冊定期1、3、6、7、9月將查詢名冊按通報查詢注意事項本局適用對象分工一覽表,於1日前報送本局各業管科室,同一年度以查察一次為原則。 二、餘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