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納稅人可至銀行、便利超商,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多元方式繳納稅款;敬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松山分處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