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旨揭公聽會,訂於北、中、南、東區各舉行1場次,各區舉辦時間如下:
(一)中區公聽會:訂於104年4月28日下午2時至4時於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舉行。
(二)南區公聽會:訂於104年4月30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於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舉行。
(三)北區公聽會:訂於104年5月4日下午2時至4時於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舉行。
(四)東區公聽會:訂於104年5月6日下午2時至4時於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舉行。
2. 欲參加者,請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及高職教育組網站(http://tpde.tchcvs.tc.edu.tw)─線上填報區─公聽會報名」進行報名,各校以報名2人為限。
3.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之實施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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