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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最新消息
| 標題 |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臺教文
(六)字第1132501109A號令修正發布 |
| 發布日期 |
2024/3/11 |
| 發布單位 |
教學組 |
| 點閱次數 |
347 |
| 詳細內容 |
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條文
第 二 條 參加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者,任一筆試科目應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三百元,口試科目新臺幣五百元。
補發及換發考試合格證書,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二百元。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 育司陳主事,電話:(02)7736-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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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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