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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最新消息
| 標題 |
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教育部112學年度「中等學校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簡章 |
| 發布日期 |
2023/6/19 |
| 發布單位 |
教學組 |
| 點閱次數 |
266 |
| 詳細內容 |
招生作業經薦派教師依序報名錄取結束,尚有名額,國立 清華大學依規定進行自行招生作業。
報名期限:112年6月19日上午9點至6月30日下午5點(線上 報名系統逾時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招生班別及名額:閩南語文7人。
招生對象:招收縣市及署薦送之在職專任教師後尚有餘 額,自行招收在職專任教師優先,次之招收具中等學校合 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3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以下簡稱代理代課教師)參加,招收之代理 代課教師人數不超過該班招生數之20%。自行招生錄取順序 如下: (一)在職專任教師(並依語言能力認證等級、任教年資排 序)。 (二)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 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三)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之代 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四)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以下次序錄取。 1、書面資料郵戳日期,並請一律以限時掛號寄出。 2、線上報名系統填寫順序。
修業期程:112年9月至114年7月,共計2年。
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forms.gle /FoiFfdS9fzMcZ4fT8。
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網頁 【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專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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