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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shops 研習資訊
| 標題 |
113年度學校教師參加本土語文專長學分班獎勵計畫 |
| 發布日期 |
2024/5/2 |
| 發布單位 |
教學組 |
| 點閱次數 |
298 |
| 詳細內容 |
主旨:公告「113年度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本土語文專長學 分班獎勵計畫」1份,鼓勵教師踴躍參與本土語言 第二專長學分班。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辦理。
二、因應111學年度起,中等學校本土語課程納入部定必修,鼓 勵本市中等學校教師進修本土語文專長學分班,擴充本市 中等學校本土語師資量能,提升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 特訂定本計畫。
三、旨揭計畫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本市所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 師(含長期代理教師)。
(二)辦理日期: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三)奬勵標準:已修畢本土語專長學分班課程(包含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學分班),並取得學分證明者 (依完成學分班年度進行敘獎,不得重複計算)每人予 以嘉獎2次之鼓勵。
(四)獎勵申請及程序:符合獎勵標準之教師(含校長)檢附 學分班修畢證明文件之影本,並請於1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前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 學校審核通過後本權責辦理敘獎,並將教師敘獎清冊及證書影本送承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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