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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larships 獎學金
標題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 |
發布日期 |
2020/8/24 |
發布單位 |
註冊組 |
點閱次數 |
585 |
詳細內容 |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案
說明:
(一)補助期程:
1、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0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9年9月10日至10月9日提出申請。
(二)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及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 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 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案為一名學生為原 則,每一經濟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又 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應提報1名培訓學生,同一 項目每校以2案為限為原則。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說明三網址公告內 容。
3、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publish_page/253/。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佐證資料、裝訂方式、自製短片等相 關事宜,詳參該校來函及附件,餘詳該校網站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 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 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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