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07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囉!繳納期間自107年4月1日至30日止。
(二)臺北市電動汽機車在110年12月31日前免繳使用牌照稅。
(三)繳稅多元化,民眾可使用信用卡在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及各分處繳納地
方稅或罰鍰,且免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