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毒害.優質學習」-
第十三屆春暉盃臺北市學生象棋錦標賽
一、活動目的:發揚優良傳統益智文化,提倡校園健康休閒風氣,
培養學生思考能力與團隊精神,讓學子遠離毒害。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
五、參加對象:凡就讀臺北市公私學校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時間:104年12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6:00
◎請於上午8:30至比賽會場報到
七、領隊會議:104年12月16日14:00假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會議室召開,會議內容包含賽制規則講解及各隊序號抽籤,抽籤結果將公告至協會網站(http://www.cccs.org.tw)。
八、比賽地點:臺北市立龍門國中綜合體育館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69號)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5:00止。
十、報名辦法:填妥報名表,請以限時郵遞寄至:
「1064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1號4樓之1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收」
或傳真:(02) 2365-5787 聯絡電話:(02) 2365-6585
十一、校內選拔賽:各校自行決定辦理方式和日期,若有需要協助者,由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免費提供裁判老師、賽務指導與物品借用等,以利各校完成校內選拔(如附件二)。
十二、比賽組別:
(一)國小組:採團體賽,分以下五組-高中低年級組各限32隊;女童甲乙組各限16隊。
(1)高年級組:臺北市國小5-6年級每校可報名1隊,每隊選手5名。
(2)中年級組:臺北市國小3-4年級每校可報名1隊,每隊選手5名。
(3)低年級組:臺北市國小1-2年級每校可報名1隊,每隊選手5名。
(4)女童甲組:臺北市國小5-6年級每校可報名2隊,每隊選手3名。
(5)女童乙組:臺北市國小1-4年級每校可報名2隊,每隊選手3名。
(二) 國高中組:採個人賽,分以下六組-各組限64名。
(1)七年級組:限臺北市七年級學生報名,每校至多可報名8名。
(2)八年級組:限臺北市八年級學生報名,每校至多可報名8名。
(3)九年級組:限臺北市九年級學生報名,每校至多可報名8名。
(4)高一組:限臺北市高中(職)一年級學生報名,每校至多可報名8名。
(5)高二組:限臺北市高中(職)二年級學生報名,每校至多可報名8名。
(6)高三組:限臺北市高中(職)三年級學生報名,每校至多可報名8名。
十三、比賽賽制:採中華民國象棋競賽規則,積分循環制。
十四、獎勵方式:
1.團體獎勵方式:
(1)國小高、中、低年級組,各組前8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位參賽選手獎狀乙幀。
(2)女童甲、乙組,各組前4名團體獎盃乙座、每位參賽選手獎狀乙幀。
(3)得獎團體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獎狀乙幀。
(4)國、高中組,依下表計算出學校積分,各取出國中組和高中組前8名學校,頒發獎盃。
個人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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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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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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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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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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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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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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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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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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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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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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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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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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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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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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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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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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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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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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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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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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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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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獎狀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
2.個人獎勵方式:
各頒發獎牌乙面,並可依下列申請段級位證書(符合晉升資格者,以不跳段晉升為原則):
(1)國小高年級組:冠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貳段、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初段。
(2)國小中年級組:冠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一級、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二級。
(3)國小低年級組:冠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二級、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三級、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四級。
(4)女童甲組:冠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一級、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二級。
(5)女童乙組:冠亞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三級、季殿軍隊伍中個人戰績全勝之選手晉升四級。
(6)國中組:取前16名獎盃乙座、獎狀乙幀,棋力依人數比例晉升。
(7)高中組:取前16名獎盃乙座、獎狀乙幀,棋力依人數比例晉升。
◎以上棋力證書由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頒發。
十五、附 則:
1.凡報名參加比賽須準時出賽,遲到10分鐘裁定敗局;不克參賽隊
伍須事先與象棋文化協會聯絡;資格不合者,取消比賽資格。
2.參賽選手請穿著學校統一制服,保持會場秩序與整潔,絕對遵守
大會規定及裁判判決。
3.本活動不收費,參賽選手之午餐與車資,請參賽學校自行提供。
若需便當代訂服務,請於報名表上註明。
4.為響應環保,請參加者一律自備餐具與杯水。
5.本活動配合春暉專案宣導工作,周邊設有相關活動,歡迎民眾參加。
6.比賽期間進行圍場管理,請比賽完選手至休息區觀賽。
7.未盡事宜,大會得適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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