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請下載附件提出申請)
一、申請對象:凡設籍於台北市、新北市清寒優秀之國、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申請條件:1.國 中:110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
2日常生活行為表現由校方認定並推薦
2.高 中 職:1103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
2日常生活行為表現由校方認定並推薦
三、申請辦法: 1填具申請表(回聯請學校填寫並寄回)
2檢附上學期成績單
3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
請備妥以上資料以學校為單位,由學務處彙整資料向本協會提出申請。
四、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
五、獎學金金額: 國中共錄取50名,每名新台幣3,000元。
高中(職)共錄取50名,每名新台幣5,000元。
六、評審辦法:1政府登記之低收入戶者(父母均無收入者優先錄取)
2單親清寒家庭
3家庭突然遭逢重大變故者
4國中學生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者
5高中(職)學生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者
6德育成績經校方認定推薦者
七、頒發日期:104年9月
八、頒發辦法:另函通知
九、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薇閣慈善公益協會
聯絡方式
電 話:(02)8522-2858#15
聯 絡 人:陳秋芳
申請地址:(2425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403巷4號3樓
查詢相關訊息:http://www.wego2010.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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